钢结构设计制造中塞焊和槽焊焊缝的尺寸、间距、焊缝高度应符合下列规矩:
1 塞焊和槽焊的有效面积应为贴合面上圆孔或长槽孔的标称面积;
2塞焊焊缝的小中央距离应为孔径的4倍,槽焊焊缝的纵向小间距应为槽孔长度的2倍,垂直于槽孔长度方向的两排槽孔的小间距应为槽孔宽度的4倍;
3塞焊孔的小直径不得小于开孔板厚度加8mm,大直径应为小直径值加3mm和开孔件厚度的2.25倍两值中较大者。槽孔长度不应开孔件厚度的10倍,小及大槽宽规矩应与塞焊孔的小及大孔径规矩雷同;
4 塞焊和槽焊的焊缝高度应符合下列规矩:
1)当母材厚度不大于16mm时,应与母材厚度雷同;
2)当母材厚度大于16mm时,不应小于母材厚度的一半和16mm两值中较大者。
5 塞焊焊缝和槽焊焊缝的尺寸应根据贴合面上蒙受的剪力计算肯定。
5.4.2 角焊缝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规矩:
1角焊缝的小计算长度应为其焊脚尺寸(hf)的8倍,且不应小于40mm;焊缝计算长度应为扣除引弧、收弧长度后的焊缝长度;
2角焊缝的有效面积应为焊缝计算长度与计算厚度(he)的乘积。对任何方向的荷载,角焊缝上的应力应视为作用在这一有效面积上;
3 断续角焊缝焊段的小长度不应小于小计算长度;
4 角焊缝小焊脚尺寸宜按表5.4.2取值;
5 被焊构件中较薄板厚度不小于25mm时,宜采取开部分坡口的角焊缝;
6 采取角焊缝焊接接头,不宜将厚板焊接到较薄板上。
表5.4.2 角焊缝小焊脚尺寸(mm)
注:①采取不预热的非但低氢焊接方式进行焊接时,t等于焊接接头中较厚件厚度,宜采取单道焊缝;采取预热的非低氢焊接方式或低氢焊接方式进行焊接时,t等于焊接接头中较薄厚度;
②焊缝尺寸不请求焊接接头中较薄件厚度的状况除外;
③蒙受动荷载的角焊缝小焊脚尺寸为5mm。
5.4.3 搭接接头角焊缝的尺寸及安排应符合下列规矩:
1传递轴向力的部件,其搭接接头小搭接长度应为较薄件厚度的5倍,且不应小于25mm(图5.4.3-1),并应施焊纵向或横向双角焊缝;
2只采取纵向角焊缝衔接型钢杆件端部时,型钢杆件的宽度W不应大于200mm(图5.4.3-2),当宽度W大于200mm时,应加横向角焊或两头塞焊;型钢杆件每一侧纵向角焊缝的长度L不应小于W;
3型钢杆件搭接接头采取围焊时,在转角处应延续施焊。杆件端部搭接角焊缝作绕焊时,绕焊长度不应小于焊脚尺寸的2倍,并应延续施焊;
4搭接焊缝沿母材棱边的大焊脚尺寸,当板厚不大于6mm时,应为母材厚度,当板厚大于6mm时,应为母材厚度减去1mm~2mm(图5.4.3-3添加到日历);
5用搭接焊缝传递荷载的套管接头可只焊一条角焊缝,其管材搭接长度L不应小于5(t1+t2),且不应小于25mm。搭接焊缝焊脚尺寸应符合设计请求(图5.4.3-4)。
5.4.4 不同厚度及宽度的资料对接时,应作陡峭过渡,并应符合下列规矩:
1不同厚度的板材或管材对接接头受拉时,其许可厚度差值(t1-t2)应符合表5.4.4的规矩。当厚度差值(t1-t2)表5.4.4的规矩时应将焊缝焊成斜坡状,其坡度大许可值应为1:2.5,或将较厚板的一面或两面及管材的内壁或外壁在焊前加工成斜坡,其坡度大许可值应为1:2.5(图5.4.4)。
2不同宽度的板材对接时,应根据施工条件采取热切割、机械加工或砂轮打磨的方式使之陡峭过渡,其衔接处大许可坡度值应为1:2.5[图5.4.4(e)]。
5.3.6圆管、矩形管T、Y、K形相贯节点的焊缝计算厚度he,应根据部分两面角Ψ的大小,按相贯节点趾部、侧部、跟部各区和部分细节计算取值(图5.3.6-1、图5.3.6-2)。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分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三个阶段。
各设计阶段主要内容及深度要求:
1、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概念设计)是投资决策之后,由咨询单位将可行性研究提出意见和问题,经与协商认可后提出的具体开展建设的设计文件、其深度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2、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基础设计)的内容依项目的类型不同而有所变化,一般来说,它是项目的宏观设计、即项目的总体设计、布局设计、主要的工艺流程、设备的选型和安装设计、土建工程量及费用的估算等。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是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基础;
3、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绘制出正确、完整和尽可能详细的建筑、安装图纸,包括建设项目部分工程的详图、零部件结构明细表、验收标准、方法、施工图预算等。此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建筑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原因分析与责任认定
(一)缺陷产生的原因分析
建筑工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可归纳为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周围环境和管理等类,其中使用因素是指用户擅自改变结构、超载等不当行为;管理因素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在监督管理方面的失职行为。在分析因果关系时,要避免受外界影响、先人为主。一般采用“怀疑法”,即不轻易排除每一个可能的因素,根据已有的科学理论和实验结果进行梳理,分析它们之间的相关性。
当某一损伤现象由多种原因引起时,有时要分清各自的相关性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各因素相互作用的机理尚不清楚,也缺乏相关的技术标准。本着原因分析为责任认定服务的宗旨,分析可放在不同责任方的原因类别上,而避免陷入科学依据不充分的主观推断之中,降低结论的科学性。当质量纠纷发生在商品房开发产商和购房者之间时,类因素的责任方开发商,因而可不细分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原因。
一般情况下,由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周围环境和管理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其相应的责任方分别是规划部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用户、周围影响源的相关单位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但有些情况还需要仔细分析,比如,建筑材料质量把关不严,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建设方在没有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擅自修改设计图纸,则设计质量问题应由建设方承担。
—建筑工程质量缺陷及预防措施:
1、基础工程质量缺陷存在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基础工程是进行工程建设的根基,基础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的安全,为此基础工程的质量是工程建筑质量管理工作的。基础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主要受地质条件的影响较为严重,具体的质量问题通常表现为两种:一种是破坏性质量缺陷,另一种是常见质量问题。破坏性质量缺陷对建筑工程的影响是致命的,具体表现为因地基或是基础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房屋倒塌,或是因地基原因导致墙体倾斜及出现严重裂痕,严重影响建筑的正常使用,一旦出现上述问题建筑工程立即停止使用。针对破坏性质量缺陷问题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通常情况下导致这种问题出现的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地基设计失误;二是地基建设施工与设计存在误差,地基的实际承载能力达不到设计标准,基下空洞等异常情况在施工过程没有别发现并得到及时处理;三是地基使用不合理,超载使用和使用过程中被地表水侵蚀造成地基质量下降。针对破坏性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若想基础工程的质量,工程设计人员预先对施工地址进行现场勘测,并严格依照勘测结果进行设计,无论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基础工程完工后都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验槽、复探等工作在基础工程
建设当中不可或缺。施工过程中要严格的依照正常的施工程序进行,把好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在使用过程中要杜建筑工程的非正常使用,并要加强基础工程的养护工作。所谓常见质量缺陷主要是指基础工程中的主控项目符合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但普通项目中存在某种不影响基础工程正常使用的其他问题。常见质量缺陷也会存在地基下沉引起墙体裂缝的状况,但这种裂缝不会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经过一段时间后,基础工程的沉降现象便会趋于稳定。当出现常见质量缺陷时一般可以通过对地基、基础加固或基础拆换;对上部结构进行相应加固:改变房屋的用途或减轻使用的载荷等途径进行及时补救。
工程竣工验收注意事项
注意:竣工验收前,一定多注意和档案馆沟通,因为档案验收合格证的获取是个耗时的过程,否则直接影响竣工验收,没有档案验收合格证,质监站验收组不会过来。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持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五份及下列文件,向备案机关申报备案: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表;
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7)、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监督意见书;
10)、规划验收合格证;
1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2)、环保验收文件;
1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
14)、工程质量保修书;
15)、商品住宅的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6)、法规、规章规定提供的其他文件,包括:
。开展的业务领域包括: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2、见证取样检测 3、建筑节能工程检测
4、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5、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6、建筑附属设备检测
7、钢结构工程检测 8、绿色建筑节能检测 9、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10、消防工程检测 11、防雷工程检测 12、建筑房屋安全
13、工程司法 14、桥梁(定期)检测 15、公路/市政工程检测
◆ 建筑工程设计();
◆ 市政工程设计();
◆ 城乡规划编制();
◆ 建筑工程监理();
◆ 工程招标代理();
◆ 及施工;
◆ 建筑物结构安全加固设计、施工;
◆ 及房地产开发;
◆ 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技术咨询、服务、评估;
◆ 建筑节能系列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一、广西建科院为您服务范围:
1、 性质:既有建筑、在建工程、烂尾楼等;
2、 功能: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古建筑等;
3、 结构: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混合结构、排架结构、钢结构、筒体结 构、石砌体结构、大跨度空间结构;
4、 楼层:低层建筑、多层建筑、中高层建筑、高层建筑、层建筑。
二、广西建科院为您服务内容:
1、 施工周边房屋纠纷;
2、 房屋结构可靠性;
3、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
4、 房屋装修质量检测和;
5、 自然灾害损坏房屋检测;
6、 超过使用年限房屋损坏;
7、 安装广告屏幕等装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
8、 五无工程房屋的检测五无工程房屋质量检测;
9、 特种营业的房屋质量安全年审;
10、公共场所及特种营业场所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等安全;
11、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承载能力不足而引起房屋可靠性;
12、建筑物的年限;
13、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构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质疑时的复核;
14、改变使用用途、拆改结构布置、增加使用荷载、延长设计使用年限、增加使用层数可靠性;
15、司法仲裁委托;
16、房屋地基基础下沉定期监测;
17、灾后建筑物;
18、钢结构工程等各种大型及结构形式房屋的可靠性;
19、学校校舍抗震;
20、图纸复合、楼板承载能力验算;
21、受火灾、台风、雷击、雪灾、白蚁侵蚀、化学物品腐蚀及汽车撞击等灾害导致的房屋结构性损伤